物管部常规维修是学校总务处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做好常规维修的工作,提高常规维修的效率,使学校维修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我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维修管理
1、物管部维修人员负责全校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修,同时配合协助外请人员做好学校有关设施的维修、更新工作。
2、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维修操作规程。本着对学校和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及时修复报修项目,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3、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及时、高效,保证维修质量,对能修理的项目不得推卸、扯皮。
4、维修人员在工作中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5、物管部负责人应根据报修单上的轻重缓急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将每周各类维修完成情况统计汇总。
6、遵纪守法,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二、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公共财物设施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的各院(系)、各职能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填写维修单交至总务处物管部办公室或在校园网(下载维修单)并发送至电子邮箱登记维修。
2、维修申报人需认真填写维修单,写明地点、方位、联系电话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物管部不定时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专项维修。
5、假期有维修事项的各院(系)、各职能部门应有专门的联系人,以便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三、维修承诺
1、物管部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及时派单安排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
2、一般零星维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喊随到。需购置材料的一般零星维修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
3、一般土建、中、小型维修,物管部在接到申请维修部门的报告后根据工程量确定工期,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维修完成时间。
4、维修工作时效计算:物管部办公室每日上午11:00前,下午16:30前收单至维修中心,并根据轻重缓急安排时间进行维修(应急突发事件,不定时)。
三、维修用料及验收
1、维修用料采取库房领料或外包形式。采取库房领料时,应注明领料品种及所用地方;外包时应监督其用料实际情况进行维修。
2、维修人员要有节约意识,杜绝浪费材料,所有材料应在维修单上记录清楚,不得将维修材料私自挪作它用,没用完的材料要及时交回库房。完成维修任务后,需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使用材料、辅料及完成时间。物管部应不定期对不定维修项目进行抽查核实。
3、物管部办公室应按规定整理好维修单及维修事项,并存档备案,以备核查。
附件1:一般零星维修申报单
附件2:大、中、小型维修申报单
2016年3月1日
附件1:一般零星维修申报单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维修单
(第一联) 年 月 日
报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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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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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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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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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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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 验收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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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确认 签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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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维修单
(第二联:总务处物管部存根) 年 月 日
报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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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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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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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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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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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 验收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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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确认 签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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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大、中、小型维修申报单
四川音乐学院维修报告审批表
部门/院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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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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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项目类别 |
土 建 项 目 |
水 施 |
电 施 |
设 施 设 备 |
天然气 |
其 他 |
备注:请在维修申请类别处划勾,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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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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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院系 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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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处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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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分管院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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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说明 |
送交报告时共有文书 份,其他附件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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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告的 部门/院系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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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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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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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02
传真:028-85430722
地址:3522集团的新网站
邮编:610500
电话:028-89390026